今天,小編想跟大家聊聊 – 歐盟的【工業設計】保護
甚麼叫 『工業設計』--其實就是『外觀設計』
*設計註冊的申請案不須採行實體審查,只要作初步的審查即可*
(一) 甚麼東西可以申請『工業設計』?
(二) 保障期限 :
設計權自申請日起算 5 年,期滿設計權人可申請延展,最長可保護達 25 年。
(三) 合併申請
多件設計得合併於單一申請案取得註冊共同體設計權
(四) 延緩公告
.為避免共同體設計公告之時,設計權人若還沒有做好產品的生產、上市或行銷等的準備,
而設計權人又不希望自己的設計內容被競爭對手知道,因此設有『延緩公告制度』。
也就是說,在提出申請時,申請人可以同時提出延緩公告。
延緩公告期間自提出申請之日(優先權日)起不得超過 30 個月。
以上的簡易說明,希望能幫助各位了解歐盟的【工業設計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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