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發佈日期: 2021/11/12
    生效日期: 2021/07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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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權到期了,產品還能繼續賣嗎?

通常,我們去買東西時,會習慣性地看一下商品的『有效期限』,以確保不會買到『過期品或即將過期』的商品。
既然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期限,「專利」當然也不例外!! 

【專利】的『有效期限』是多久呢 ?

首先,我們必須先了解專利有『三種』類型,
而這三類的『使用期限』,也都不一樣,
1.發明專利:20年。
2.新型專利:10年。
3.設計專利:15年。

但,請特別注意 :
不管哪一類型的專利,【專利權】的到期『消滅日』都是從『申請日』起算,
例如: 有一家公司申請了新型專利 (新型專利的『消滅日』是10年),他們申請的時間是2020年7月1日,而『獲准公告』日期是2020年10月21日,
那麼他們的產品【專利權使用日期】是從2020年10月21日開始算起,一直使用到2030年6月30日為止。理論上說是使用10年,但實際上只有9年多,不到10年。
如果,您申請的是『發明專利』,很有可能會扣掉『1年』以上。主要是因為『發明專利』的審查時間會更嚴更久。若,專利權人又沒有按時繳納年費,那麼此專利將會提早消滅(專利到期)。

舉個例子 :
我們的客戶研發了一款印表機並申請新型專利,在取得專利權後,將產品推向市場行銷,獲得許多客戶的好評。
雖然, 客戶的印表機申請的是新型專利,使用期限只有10年,每年也必須繳納「專利年費」才能維持此產品的【專利權】。但,「專利年費」的官方規費愈來愈貴,逐年遞增。客戶最常問我們的問題是: 『規費不是應該越來越便宜嗎 ? 』
他們會有這樣的疑問不奇怪,因為很多人都不太理解 !!

其實,這是一種反向激勵,希望更多的發明人去創新研發,取代現有的技術內容及特徵,這樣才能促進產業更進步。換句話說,我們的客戶可以在新型專利期限還未到期前,以現有的技術基礎上,加上更『創新』的改進技術,再申請一個具有【可專利性】的新專利,來銜接目前印表機產品的新型專利技術。

若真的無法研發出更『創新』的技術,也無所謂,因為每一年都有按時繳納年費,所以在【專利權】自動被消滅前,此專利還是申請人所擁有,他人是不能使用的。

而,一旦現有的【專利權】到期後,當然就無法擁有這項特殊的【專利權】了,
客戶雖然沒有此專利權,但還是可以繼續銷售他的印表機,只是要跟其他人共同競爭、分享市場而已。換個方式來想,就當做個善事,免費將這項技術捐贈給社會大眾。其實也是好事一樁 !

專利制度是讓專利權人在法定期間(例如:10年)內享有專利技術的排他權(並非獨占權),意思是:沒有經過「專利權人」的同意授權,就不能進行這項產品的製造、販賣、進口、使用…等行為。在商業上「專利權人」是享有特權的利益,其實這也是在鼓勵研發人將技術的知識公開和分享給普羅大眾。


若對於專利權有任何大小疑問,歡迎隨時與專業又親切的陽煦智權公司聯絡,我們將誠摯為您服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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